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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1 09:11:31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法〔政〕明传〔2023〕21号)要求,结合我省法院实际,陕西高院政治部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经过逐级推荐、初评、考察、院党组会研究审定等环节,拟确定以下集体和个人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武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陈炉人民法庭,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人民法庭,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国良,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彦,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三级法官助理亢俊谦,延安市子长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徐坤森,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三级主任科员王克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副主任苏靖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

受理电话:(029)85558918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8月21日

 


 
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