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研讨交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韩德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以来先后六次来陕考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韩德洋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持续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注重发挥陕西自身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法治文化,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韩德洋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韩德洋要求,全省法院要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切实以高水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要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拓宽司法参与环境治理的科学路径,完善区域环境司法协作,促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要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加强秦岭、黄河流域、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司法管辖全面覆盖、司法措施全面运用、司法效果全面显现,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省高院党组成员围绕研讨主题逐一作了交流发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秘书、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