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凤翔(第一任院长)
刘子义(第二任院长)
任扶中(第三任院长)
邓国忠(第四任院长)
杨沛琛(第五任院长)
焦朗亭(第六任院长)
王发荣(第七任院长)
赵郭海(第八任院长)
安东(第九任院长)
阎庆文(第十任院长)
李智(第十一任院长)
韩德洋(第十二任院长)
毛凤翔简历(第一任院长)
毛凤翔(1907.12—1981.8.31)曾用名毛子耀,男,陕西省神木县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神府一区区委宣传委员、神府红军独立团政委、神府佳特委统战部长、延安中央党校生产干事、神府特委统战部长、神府县县长、离石专区专员、陕西省关中粮食处副处长、汉中专署专员、省委委员、省政协常委等职,陕西省第一届人大代表、1950年2月至1959年6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从1954年4月起)。
刘子义简历(第二任院长)
刘子义(1911.9—1966.7.17),原名苗从模,男,陕西省佳县人。1927年6月加入共青团,同时参加革命工作,1930年转为共产党员。历任支书、区委委员、陕北游击队四支队经济员、政委、清涧县保卫局长、陕北省第三区组织部长、陕西省保卫局长、绥德警备区保卫科长、陕甘宁边区保卫处巡视团主任、关中分区保卫科长、绥德分区保卫处长、绥远省公安局长、西府分区宝鸡公安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省司法厅厅长、省政府政法办公室副主任、省委常委等职,陕西省第二届人大代表,1959年6月至1963年1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任扶中简历(第三任院长)
任扶中(1908.9—1980.2.16),男,安徽省太和县人。曾任国民党临潼县司法处书记官、陕西省高等法院书记官。1937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7月至1946年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194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书记员、推事、庭长、边区高等法院延大司法班班主任、边区后勤总参谋处秘书、边区高等法院秘书队队长、庭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陕西省第三届人大代表,1963年12月至1967年1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78年10月任顾问。
邓国忠简历(第四任院长)
邓国忠,男,陕西省清涧县人,生于1917年2月。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转为共产党员。先后任中共豫旺县工委书记、盐池县委书记、三边地委社会部长、三边专署保安处长等职。建国后,历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共咸阳地委第一书记、中共陕西省委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陕西省公安厅厅长、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1973年8月至1977年1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心小组组长(相当于院长—编者注)、党组书记。省党代会第二、三、四、六届代表,省人代会第五、六、七届代表。
杨沛琛简历(第五任院长)
杨沛琛,男,陕西省府谷县人,生于1918年8月。1936年加入共青团并转为共产党员,同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府谷三区主席、团委书记、府谷县团委宣传部长、神府特委宣传部干事、绥德特委组织部干事、佳县县委组织部长、米脂县政府民政科长、榆横专署民政科长、府谷县长、县委书记、榆林地委秘书长、副书记、书记、陕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副书记、厅长、副厅长、省农业机械局党组书记、局长、宝鸡地区生产组副组长、宝鸡市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省森工局党委书记、局长、省林业局负责人、中共十二大代表、第三、四届省党代会代表、省委委员、第二、五届省人大代表、全国法学会理事、立法学会会员、省顾委常委等职,1978年1月至1983年6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焦朗亭简历(第六任院长)
焦朗亭,男,陕西省韩城人,生于1930年9月。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大荔分庭、陕西省人民法院渭南分庭、渭南县法院土改法庭、渭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办公室主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秘书科科长、研究科科长、行政处副处长、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办公室秘书、韩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西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韩城矿务局保卫处处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省司法局副局长、局长、党组成员、书记,中共陕西省第六、七、八届党代会代表、第七、八届省委委员、第六、七、八届省人大代表,1983年5月至1996年2月任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王发荣简历(第七任院长)
王发荣,男,1940年9月生,陕西省华阴市人。研究生,中共党员,大法官。1973年5月至1980年1月任甘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1980年2月至1982年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82年4月至1983年8月任华阴县副县长;1983年9月至1984年9月任中共渭南地委副书记;1984年10月至1986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1986年8月至1986年12月任中共渭南地委副书记;1987年1月至1996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6年2月至200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赵郭海简历(第八任院长)
赵郭海,男,1944年9月出生,陕西省洛川县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8月至1969年8月在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69年9月至1978年10月任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处干警。1978年11月至1979年3月任洛川县清查干部;1979年4月至1984年任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县委常委;1984年11月至1987年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长。1987年2月至1990年7月任中共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1990年8月至1992年9月任富县县委书记。1992年10月至1993年7月任中共延安地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1993年8月至1999年3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9年4月至2000年6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党组副书记。2000年7月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2003年1月起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2005年8月当选陕西省法官协会会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
安东简历(第九任院长)
安东,男,汉族,1954年11生,山东阳信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1974年8月至1978年10月在河南省台前县轻工业局工作;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郑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5年2月任河南省开封市委办公室干事;1985年2月至1987年9月任河南省委办公厅第二秘书处干事、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主任干事;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郑州大学历史系世界地区国别史专业学习,获历史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0年10月任河南省委办公厅第二秘书处主任干事;1990年10月至1994年2月任河南省委办公厅第二秘书处副处长(期间:1991年4月至1993年6月挂职任河南省南乐县委副书记);1994年2月至1994年8月任河南省委办公厅常委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8月至1999年3月任河南省委办公厅常委办公室主任;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任河南办公厅副主任;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任河南省委副秘书长(期间: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2003年5月至2007年6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党组成员(期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2007年12月以后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阎庆文简历(第十任院长)
1955年5月生,男,汉族,辽宁葫芦岛人,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6月至1982年5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82年5月至1983年11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副书记;1983年11月至1984年9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书记;1984年9月至1987年2月在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培训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87年2月至1987年4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1987年4月至1990年1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副区长;1990年1月至1990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1990年3月至1992年2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区长;1992年2月至1996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书记;1996年3月至1996年8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辽宁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学习);2007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以后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智简历(第十一任院长)
李智,男,汉族,1959年12月生,湖南邵阳人,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76.01至1979.09 江西共大总校730药厂工人;1979.09至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习;1983.07--1987.10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87.10至1993.10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处副处长、经济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员;1993.10至1995.08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正处级检察员(其间:1995.03--1995.06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08至2001.10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其间:1997.04—1998.04江西省贵溪市余家乡扶贫工作组组长;1998.04--1999.03江西省贵溪市挂职,任市委副书记;1998.06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2001.10至2013.08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2007.09正厅级)(2000.09--2002.0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4.03--2004.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2013.08至2018.01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18年1月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韩德洋简历(第十二任院长)
韩德洋,男,汉族,1963年1月生,辽宁大连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历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经二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民一庭庭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3年1月至今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