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韩德洋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切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要将安全生产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常态化开展办公场所、审判法庭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抓好火灾防范,发现问题迅速彻底整改,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切实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院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防范处置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抓实抓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韩德洋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贯通落实“五个着力”、最高法院部署要求和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以法院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科学谋划工作安排,扎实推进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司法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