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山西临汾人,中共党员,2010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历任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审判员、曲江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现任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杨阳同志参加工作以来,能够坚定公正司法、心系百姓、魂铸天平的职业操守,秉公执法、惩恶扬善,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全国挂牌“扫黄打非”案件办案有功个人、“陕西省优秀选调生”、“西安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西安好青年”等荣誉,所审理的案件获评陕西省法院优秀庭审、陕西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西安市法院优秀庭审、西安市法院优秀典型案件、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等奖项。其先进事迹被陕西日报、“学习强国”、陕西政法网等中省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政治忠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杨阳同志始终把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主题教育中贯彻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站在坚定的政治立场上,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贯穿在审判工作中,时刻牢记法官使命和职责,廉洁执法,秉公办案,在重大理论问题和办案是非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敏锐,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参加“大美秦岭·青春有我”、“赓续民族文脉·感悟时代发展”、“沿着总书记足迹·挺膺担当启征程”等主题团日活动,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现陕西法院青年法官干警的青春风采。
恪尽职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生杀予夺,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容不得一点马虎和错误。杨阳进入雁塔法院工作以来,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该同志潜心好学、敢拼敢干,迅速成为刑庭的办案主力,在雁塔法院工作期间审结刑事案件一千余件,凭借着高度的责任心、审慎的态度和对细节的极致追求,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因认定错误或者程序违法被发回重审、改判,无一例评查不合格案件。先后审理了陕西省醉驾入刑第一案、某派出所“钓鱼执法”案、全省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被华商报、西安日报、西部法制报、西安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审理的“王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被评为2016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第一名。
2019年10月,杨阳因工作业绩突出被遴选到省高院刑二庭工作。省高院刑二庭主要案件类型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案卷动辄几百上千册,被告人数多,重大疑难案件多,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工作压力大,杨阳直面挑战,对于每个案件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2021年底,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正值年底结案之际,为了不让公平正义迟到,杨阳毅然把家“搬”到了办公室,在一张用沙发拼成的“床”上,一住就是半个月,如期高质量完成当年的结案任务,也为被隔离、封控的同事们提供助力,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赞誉。
勇挑重担,攻坚审理大要案件。遴选到省高院工作后,杨阳先后审结了某副市长受贿、滥用职权案、某贷款诈骗案等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以及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等涉外、重大死刑案件。在审理某贷款诈骗案中,涉案金额达几十亿元,受到网络媒体和知名学者的讨论关注,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较大,杨阳加班加点,查阅卷宗二百余册,对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界定、各被告人主观故意的区分、因果关系的判断、犯罪数额的认定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事实阐述和法理辨析,并最终作出认定和处理,体现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具有参考价值和典型意义。除了办理案件外,杨阳还积极参与打击治理走私犯罪、非法集资、职务犯罪等相关专项工作调研,参与起草并协助制定相关文件。杨阳深刻认识到,“有了能力才敢担当、能担当、担得起”,否则就是“蛮干”,为了提升业务能力,杨阳时刻不敢放松学习的脚步,孜孜不倦钻研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不断汲取更新法学知识,并把办案中的典型案例及法律问题及时归纳总结,其所撰写的论文和案例被《西安审判》《参阅案例》刊载,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所审理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死刑一案裁判理由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认可,该案例分析编入省高院发布的2023年典型案例裁判要旨。
司法为民,时刻牢记法官使命。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杨阳始终秉持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捍卫人民的利益。在雁塔法院负责少年合议庭期间,杨阳积极探寻并践行能够更好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的案件审理模式,秉持人文关怀,将法治的温情传递给每个案件当事人,在辖区多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将一粒粒法治种子播进更多孩子的心中,进入未成年犯管教所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倾心挽救失足少年。在杨阳的努力下,雁塔法院少年合议庭先后被评为“西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确定为“陕西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杨阳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审查核对涉案财产,督促被告人退赃退赔,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好一件案子,就像点燃一盏灯,照亮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也照亮一个更安定和谐的社会。”杨阳同志多年来工作在审判一线岗位,始终不忘捍卫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的基本操守,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恪守司法良知,始终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秉持职业操守,珍惜职业尊荣,敬畏党纪国法,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励”,始终保持“慎权、慎微、慎独”,树立了人民法院法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