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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到西铁中院旁听我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
  发布时间:2024-02-29 15:20:48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西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受理的陕西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全国人大代表方兰、朱晓丽,陕西省人大代表崔安庆应邀参加旁听。


该案是我省首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陕西某公司在探矿期间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探矿、倾倒弃渣,造成9.18亩农用地破坏,需进行生态修复,经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与陕西某公司磋商后,达成由陕西某公司赔偿生态修复费用及生态服务功能损失19.6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西铁中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案件受理后,由于没有先例可循,西铁中院对确认程序进行了认真研究,依法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对该协议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环资庭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围绕协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调查和辩论。

听证会后,西铁中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们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对西铁中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积极探索创新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他们表示,近年来,西铁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跨区划集中管辖先行者和主力军的优势作用,以审判精细化、规则类型化、程序专门化为着力点,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希望两级法院继续秉持初心使命,积极发挥环资审判“指挥棒”功能,以检察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件的办理为新契机,不断拓宽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和视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审理好每一件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发挥裁判规则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典型案例示范功能,努力将裁判文书作为“环保法治宣讲书”,激发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实现案件办理、普法教育、价值引领的功效,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座谈会后,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孙书阳、尹凌、周鑫共同视察了西安市阎良区某办事处不履行环境卫生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执行后现场,实地查看了环境资源的案件执行情况,并赴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进行了调研,听取了西铁两级法院、阎良区检察院践行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汇报。


代表委员们对西铁两级法院建立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法院、检察院能一如既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所想、所盼、所急,时刻绷紧生态环境治理之弦,勇于担当,守正创新,以案件办理的“小切口”,做实生态治理的“大文章”,打好“普法宣传”服务牌,营造绿色治理“好氛围” ,实现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



 
来源:西铁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