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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余万,执行到位了!

  发布时间:2024-04-11 16:01: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利县法院成功兑付两起涉企案件执行款,执行到位2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的运营困局带来转机。


基本案情

秦某与平利某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平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平利某矿应缴纳申请执行人秦某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另有苏某与平利某矿、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利县法院判决,平利某矿应向苏某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支付苏某保全费等费用10万余元,张某以其个人财产对平利某矿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两案文书生效后,平利某矿及其投资人张某未按要求履行付款义务,秦某、苏某遂向平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两案为同一被执行人,为提升办案效率,随即决定不限于一案一办,而是将两个案件同步进行综合研判。执行法官立即开展线上线下查控和实地调查走访。

经查,未发现该矿及张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且了解到该矿现已停止运营,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为解决实际问题,兑付胜诉权益,执行干警经过深入分析研判,尝试通过迂回战术“另辟蹊径”推动案件执行进程。

首先从秦某案件入手,因该案系“涉民生”案件,承办法官遂向被执行人张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因至今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预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面对强制执行的强大压力,张某请求暂缓实施司法拘留,并提供重大线索,称该矿正在与案外人赵某商谈转让,可以与赵某协商请赵某为其担保。执行案件迎来转机。


执行结果

张某与赵某经协商,张某将平利某矿转让给赵某,在转让前赵某需清理该煤矿所有对外债务。2024年2月,赵某到法院递交执行担保书,承诺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该矿2023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全部缴纳完毕,若该矿在2024年3月13日前未缴纳2023年度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担保人赵某自愿用名下所有财产提供担保。

2024年3月13日,张某将涉执行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两案涉及本金及利息、保全费、秦某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260余万元均全部执行到位,既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为陷入运营僵局的矿企迎来新的转机。

来源:平利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