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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陕法院深化交流协作 共建“一带一路”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4-04-30 17:41:1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使命,近日,陕西高院分别与北京、上海高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赴京、沪法院考察交流。为进一步推动沪陕两地法院战略合作实质化运行,4月29日,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率队到陕西法院调研考察,并重点围绕做实诉源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等进行座谈交流。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座谈会。

韩德洋代表陕西高院对贾宇院长一行来陕考察表示诚挚欢迎,对上海法院长期以来对陕西法院的关心帮助、传经送宝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上海高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的“五个中心”总体定位,紧扣“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全面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在服务保障大局、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审判、涉外审判、数字法院建设等方面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质、法院特色、时代特征的经验做法,值得陕西法院认真学习借鉴。他强调,陕西法院要进一步密切与上海法院的交流协作,充分利用战略合作平台和两地法院资源优势,加强司法实务热点难点问题的共同探讨、联合攻关,在互学互鉴中解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贾宇表示,沪陕两地法院各有特色优势,都有值得相互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此次来陕考察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借鉴,深化合作交流,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他指出,近年来,陕西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诉源治理等方面探索了新机制新模式,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上海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认真学习陕西法院环资审判经验,全力守护绿水青山。要认真学习陕西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验,强化府院联动,加强诉调对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认真学习陕西法院诉源治理经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期间,贾宇以《当前刑事司法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为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全省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检察院公诉部门和公安刑侦部门部分干警及律师代表现场或以视频形式参加学习。

考察组一行还到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和岐山法院进行实地调研。

上海高院副院长王光贤,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天军、焦玉珍、赵合理,上海高院、陕西高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