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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预拘留”让“小标的”案件执行既有速度又有质量

  发布时间:2024-06-21 09:38:10 打印 字号: | |

每一起“小标的”案件的背后都联系着“大民生”。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依法保障涉民生案件及其他小标的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守护民生民本。

“陈某,现依法向你送达《预拘留通知书》,告知你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我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近日,渭城法院执行局通过巧用《预拘留通知书》高效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及时而有力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护航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北京某公司西安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案件款,且多次变更公司负责人,企图逃避、阻碍执行。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传唤至法院,在其仍拒绝履行义务情况下,执行法官遂依法向其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对其予以“惩戒预警”,通知其于3日内履行完毕,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将依法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预拘留”措施的威慑下,陈某态度明显转变,积极筹措款项,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王某履行了全部案件款。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戒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戒预警”措施,对其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与执行威慑,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下一步,渭城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积极探索采取各项执行强制措施,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执行效率,不断推进“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系列专项执行行动走深走实,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