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经验交流
“法官+”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4-07-11 09:14:52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在你们的指导下,企业及时发现了合同漏洞,减少了麻烦!”近日,在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区工商联、宝鸡市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举办的企业法律纠纷防范化解讲座上,某公司负责人说。

“八五”普法以来,金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加强普法宣传上持续发力,探索创新“法官+”模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推动平安金台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官+商会”

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

在金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悬挂着两面锦旗。这是同一起案件的原、被告分别送来的锦旗。“本是相互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地送来致谢锦旗,这是对法院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认可。”金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说。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物流公司在原告所有的土地上承建店铺等,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受疫情影响,租赁店铺的160余家商户未能及时足额交纳租赁费,导致被告不能按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原、被告因此产生矛盾。

为维护企业稳定经营和合法权益,金台法院“法官+商会”工作室运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35”机制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从市场经营稳定性角度出发,结合双方各自的利益点以及之前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化解了矛盾。双方对租金给付方式和时间,进行了重新约定。

近年来,金台法院积极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改进司法服务举措,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探索推行“一核引领、双向支撑、三联聚力、五措并举”的“1235”工作法。聚焦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需要,该院不断探索“法官+商会”模式,成立了法官联络团,将62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嵌入辖区26家重点企业、11家商会和10个重点项目,将法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截至2023年底,该院共深入企业开展“法律问诊”105次,诉前化解涉企纠纷862件,涉及金额2.3亿元,服务保障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法官+阵地建设”

把法律知识融入生活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模拟庭审在金台法院群众路法庭的指导下正式开庭。

庭审模拟一名老人起诉要求五名子女支付赡养费,并承担赡养责任。模拟法庭的审判组成员和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均由金台区瓦厂街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饰演。现场群众在模拟庭审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法治教育。

庭审结束后,群众路法庭庭长罗小玲对庭审进行了点评,解读了庭审中所涉及的相应法律条款。干警们还将精心编制的诉源治理宣传手册和《法官说法》系列丛书发放给群众。社区居民刘大爷赞叹道:“书里讲的都是真实案例,看了之后能让人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在金台,像这样社区居民多方参与、法官靠前指导的模拟庭审已成为常态。随着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深入,金台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普法宣传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先后与11个镇(街道)建立了诉源治理联动机制,在群众路街道、东门口社区等开办“金‘枫’无讼”小板凳普法课堂,积极创建“无讼社区(村)”。法官干警深入村组开展巡回审判、现场调解1260次,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围绕宣传贯彻民法典,该院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6次,结合高空坠物、个人信息保护、民间借贷等典型案例,拍摄普法微视频15部;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制作法律宣传册、展板等,先后在硖石镇、蟠龙镇、陈仓园社区等举办系列专题讲座52次。

让司法服务走出法庭、走进田间、走到群众身边,金台法院不断拓宽和延伸司法职能,帮助群众树牢法治思维,努力让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发,实现了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法官+关键群体”

将法治理念根植于心

6月17日,来自宝鸡市西街小学的50名师生走进金台法院,接受法治教育。

学生们先后参观了金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少年法庭、审判法庭、家事法庭等场所。在少年法庭,法官向同学们讲解了少年法庭中“圆桌”的作用和意义,阐明了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的区别,以及庭审中应注意的事项。“通过在法院参观学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深刻了解,今后我要努力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学生代表王亦若表示。

金台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主动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家庭法治教育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大局,坚持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家事审判、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治保障体系。

该院与教育局、共青团、关工委协作,为全区中小学选配法治副校长19名;常态化开展“红领巾法学院”“送法进校园”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需要,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防范校园暴力等内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该院通过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方式,形式多样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努力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有阵地、有载体、有内容、有效果。

从“坐堂审案”到“送法上门”,金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载体,通过推行“法官+”模式,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化纠纷、暖民心,着力满足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