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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举措 让执源治理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4-07-30 18:53:24 打印 字号: | |

“我媳妇被车撞伤后,是法院执行局帮我们要来了钱,还送到家。我代表家人,感谢所有的执行法官和干警。”7月2日,当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把案款送到当事人家中时,当事人的配偶郑某一遍遍道谢。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温度”,也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力度”,今年以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优化执行举措,用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要结案也要解心结

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

“我都掏了医疗费了,其余的费用我不管。”在社区办公室里,曹先生愤愤不平地说,“他家孩子在小区里乱跑,我娃骑自行车才碰到他孩子,还要再给三万多,我还是觉得亏。”

“骑得那么快没刹住,把我娃都碰骨折了,交警都认定他孩子是主要责任,法院已经处理了,这赔偿款他要承担。”王先生看到曹先生不想给赔偿款,也着急起来。

执行前和解工作室的法官助理董佰姓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办理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化解心结。4月12日,董佰姓联系社区副主任侯亚娟,将当事双方约到了社区办公室。“都是一个小区的邻居,孩子受伤后,曹先生积极送医治疗和看望,所以在调解的时候,王先生也作出让步,还放弃了一些赔偿款,大家站在对方角度多想想。”侯亚娟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

经过一番调解,曹先生一次性付给王先生两万元,两家达成和解。

金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推行“案心双解”工作法,邀请社区、村干部和网格员一同参与相邻关系、排除妨害、健康权等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我们注重把握个案特点,与社区工作者、村干部联系配合,延伸‘无讼社区(村)’创建工作,做到法官说法、网格员析理,引导群众友善化解纠纷,争取办好一个执行案,解开一个心结。”执行局副局长朱兵讲道。


标的再小也要尽力

用真心换群众满意

“小区路面、楼道卫生没人管,小区安全都没法保证,怎么好意思到法院起诉要物业费。”6月5日,在一起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中,来到法院的张女士抱怨道。

“小区是个老旧小区,物业费已经很低了,但如果每一家都不交,我们公司还怎么运营做好服务?”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讲道。

张女士认为所居住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差,一直拒绝缴纳物业费等费用,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法官审理后判决张女士应当承担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合计500余元。法官考虑到强制执行不利于矛盾化解,还会影响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关系,于是开展执行前督促工作,联系双方一起到法院解决问题。

“前面诉讼阶段,物业费等该承担的费用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您也认可裁判结果。”法官说。

“说实话,钱是不多,但我前面反映的问题他们不解决,我还想起诉他们物业公司。”张女士一肚子委屈。

“我们打扫卫生都是固定时间,平时住户也要注意保持。今天我们回去就开会,把张女士反映的小区监控和道闸的问题解决到位。”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得到了张女士的认可。随后,张女士主动将案款转到了公司的微信账户,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大量的执行案件标的额并不大,但一个个小案,对于每个当事人来说,都是牵肠挂肚的大事。金台区法院认真践行“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锚定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目标,发挥能动作用,综合运用调查搜查、悬赏通告、失信惩戒等措施,开展“陕亮执行 宝剑出鞘”专项行动和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执尽执,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多做一点解决问题

执行工作要有力度

有许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不全是被执行人无能力或拒绝履行义务,背后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我们现在等米下锅,如果拿不到这笔工程款,就不能支付另一家公司货款,还要承担违约金,这责任得让长鑫公司承担。”成安商贸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仔细了解诉求后,征得申请人成安商贸公司同意,案件移交执行前和解工作室办理。

“我们也想早点履行,但公司账户被冻结,目前正常运转也有困难,资金链如果断裂,可能更无法履行了。”执行前和解工作室的干警联系到长鑫公司负责人时,该负责人也一筹莫展。

“两家公司情况都很紧急,如果查封扣押长鑫公司的设备,你公司的胜诉权益也无法全面兑现。要是能分期给付货款,是不是可以先解决你公司的燃眉之急,后面长鑫公司通过正常生产经营可以给付剩余货款。”经过调解,今年3月22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长鑫公司自愿提供了执行担保,并当场支付了100万元,剩余190万元分期履行。至此,该案取得了双赢共赢的效果。

金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深化执行前和解工作,以“放水养鱼”代替“竭泽而渔”,用灵活处置的方式解决企业经营难题,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避免因执行涉企纠纷造成“双输”局面,努力探寻每一个执行案件的“最优解”。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