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经验交流
“小法庭”释放基层治理“大效能”
  发布时间:2024-08-08 20:14:51 打印 字号: | |

“王庭长,我给人干了一年多的活,现在他不给我工钱该怎么办?”


“王庭长,家里人发生车祸,花了好多医药费,现在我该向谁要补偿?”

……

7月25日一大早,彬州市法院新民人民法庭庭长王征一走进法庭执行事务中心大厅,就有不少群众围上来咨询。

“别着急,我们一个一个分析,都能解决……”王征耐心解释着,立刻进入工作状态,为群众答疑解惑出主意。

位于彬州市新民镇的新民法庭守护着辖区32个行政村、11.4万人口的法治平安。2022年,新民法庭被评为全省第一批“示范法庭”,在咸阳市平安建设调查中满意率达100%、排名全市第一。

新民镇是咸阳的工商贸重镇,去年工农业总产值超100亿元。但是,与此伴生的是劳务纠纷、工伤人身损害等案件频发。举证难、审理周期长、执行不到位,曾长期困扰这里的群众。王征告诉记者:“人民法庭是‘老百姓家门口的法院’。我们要坚持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为更好开展诉源治理工作,2019年,彬州市人民法院率先设立咸阳市第一家基层法庭诉讼服务站——新民法庭诉讼服务站,结束了辖区群众打官司要到县城立案的历史。2023年,新民法庭执行事务中心成立,新民法庭开始全面开展执法工作,建立起一个集分、调、裁、审、执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在源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通过将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分流,将法庭由单一的案件审理法庭转化为集诉前调解、登记立案、速裁、案件审理和执行于一体的平台。”王征说,“通过推进‘分调裁审执’工作,法庭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在新民法庭执行事务中心大厅,“分调裁审执”工作流程示意图悬挂在显眼位置。示意图显示,不符合诉前调解的情形将登记立案,符合诉前调解的情形将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特邀调解员是整个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我们已经培养了5名调解员。”王征说,为了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他常常为大家授课,从廉政风险防范、规范笔录制作,讲到后期规划调解思路、把关调解内容合法性,通过一系列标准化的规范操作教学,为新民法庭打造了一支调解“铁军”。

“在做群众思想工作时不能急,要有耐心。只有深入群众,到一线走访调研,才能查明事实真相。”68岁的资深调解员霍爱民说。

2020年至今,新民法庭指导分流矛盾纠纷4217件、成功化解3821件,每件平均用时7天。如今,新民法庭基本实现“一个大门进来、一个窗口对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零缝隙”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了更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方式。

新民法庭的探索,是咸阳法院系统探索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咸阳法院系统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淳化县人民法院马家法庭落实“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三三制”工作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泾阳县人民法院桥底法庭推出“党建+”人民法庭工作模式,以下带上、以点促面,激活党建末梢;长武县人民法院亭口法庭牵头成立亭口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建立“融情、融理、融法”的“三融”多元化解机制,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亭口模式”……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是咸阳法院系统探索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目前,咸阳辖区14家基层法院共有49个人民法庭。2023年,咸阳全市共新收案件17703件、结案17701件;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两化”建设评选活动中,咸阳市的新民法庭等9家法庭被评为“示范法庭”,占全省18%。

“我们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深入推行人民法庭‘分调裁审执’一体化改革,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强表示。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