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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玉珍到宁陕县法院调研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5 17:24:10 打印 字号: | |

8月14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玉珍一行到宁陕县法院调研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安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娟陪同调研,宁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峰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座谈。

焦玉珍一行先后参观了宁陕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家事法庭、科技法庭等场所,详细了解便民诉讼服务、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座谈会上,省高院调研组听取了安康中院、宁陕县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调研组对安康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果予以肯定,随后,与会人员就加强和改进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交流讨论,调研组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指导解答。

焦玉珍强调,民商事审判工作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紧跟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指挥棒”,不断抓实提质增效。要狠抓审判质量,更新审判理念。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的作用,明晰同类型案件裁判思路,改变固化的传统观念,凝聚集体智慧,查清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要全面落实“阅核制”,强化审判监督管理。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落实院庭长“阅核制”为抓手,加强和优化办案流程管理,以监督提质效,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坚持用好“法答网”和案例库,提升司法业务水平。院领导、庭长要以身作则,带头用足、用活、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及法答网,将其作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法律统一适用的重要抓手,推动运用工作走深走实。要聚力诉前调解,推动多元解纷。对适用诉前调解的案件,第一时间分流给调解员开展调解。针对同类型系列案件,选取具有共同法律事实和争议焦点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强化用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总结共性与个性问题,化解好同类型矛盾纠纷,实现诉前纠纷多元化解。要树牢质效意识,加强案件精细化办理。坚持把每一件涉民生“小案”办扎实,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强化服判息诉上下功夫,加大调解力度,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杜绝程序空转,最大限度减少衍生案件,降低案件比。要做实严管厚爱,持续压紧严管的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干警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准确把握严管的尺度,坚定不移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落实好关心关爱干警的具体措施。


会后,焦玉珍一行还深入宁陕县法院筒车湾人民法庭就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实地指导调研。

来源:安康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