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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四个强化”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30 20:07:14 打印 字号: | |

信息化是数字法院建设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铜川中院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做实“四个强化”举措,着力以信息化应用赋能法院工作现代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信息化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截至7月底,先后召开信息化应用专题推进会3次,压茬研判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切实让信息化应用工作事事有人管、环环有人盯。

二是强化提能增智。聚焦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不同岗位角色的信息化应用需求,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印制学习手册、实操演示演练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持续提升干警信息化应用素养。截至7月底,中院本级共组织信息化应用集中培训3次,各区县法院、中院各部门也普遍开展针对性培训。

三是强化检查督导。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考核要求,将信息化应用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聚焦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等4个方面25个指标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累计下发工作通报6期、利用大屏幕展示指标动态10期、开展实地督导1轮次。在全省法院2024年上半年信息化应用考核中,中院本级、辖区法院得分双双进位至第二名。

四是强化服务导向。坚持服务审判理念,建成使用司法数据服务门户、法官业绩档案系统,常态化运行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文书转卷宗、立案回填、文书纠错、语音转写等硬核功能持续为审判赋能、为干警减负。坚持服务群众理念,上半年线上开庭15次、文书电子送达率87.23%、电子票据开票率100%、网上立案率62.43%,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来源:铜川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