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练的短发,雷厉的作风,这是渭南市华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党娟莉的鲜明“标签”。但是对于环境资源案件,她在依法严格裁判的同时,却有一颗更加细腻而柔软的心。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困难的自然灾害,它不仅会烧毁成片森林,还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党娟莉曾审理一起秦岭主梁范围内因上坟引起的森林失火案件,为了让更多人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的认识,她带领干警就此案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林业局干部、村委会委员及被告人所在村的部分村民到场旁听庭审,通过以案说法,寓教于审,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又主动要求补植复绿,结合案件审理情况,最后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森林防火意义重大,以后进山可得提高防火意识。”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受到了教育。
像这种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子,党娟莉经常会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理,现场普法,让更多群众学习法律,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接受他人委托,将约300桶润滑油贮存在某库露天空地,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部分油桶破损,泄漏物顺地流淌,现场气味刺鼻。
党娟莉接手该案后发现,被告人未按生态环保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只是将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废物转移到了该库的库房内存放,环境污染仍在持续。
为保护生态环境,她提出先行处置危险废物,再审理案件的工作思路。
经询价,处置这些危险废物费用大约得30多万元,而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无力承担处置费用。
为尽快处置危险废物,她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向政府申请专项处置资金。政府拨款到位后,通过多方询价,最终选择了一家在环境保护及资源利用方面具有专业团队和实力的第三方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对危险废物进行了立即清理。
“危险废物已经处置完毕,但已被污染的库区土地怎么办?”
党娟莉积极引导被告人在其能力范围内对露天土地进行清理,并进行覆土修复,让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该案的审理,党娟莉深刻认识到,单单仅凭审判力量并不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与保护,而应协同、融合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力,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于是,她积极推动建立环境保护司法教育基地,打造了一个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保护体验、司法成果展示为一体的综合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台;聘请5名水、大气、土壤、固废处理等技术领域的专家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库成员,4名专家为技术调查员,为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为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党娟莉牵头与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区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渭南市华州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与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司法保护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党娟莉还主导设计了华州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集》与《工作集锦宣传册》,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呼吁全社会自觉行动起来,做“两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我将始终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践行者,传递绿色司法理念,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这是党娟莉不变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