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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做深做实

  发布时间:2024-09-10 10:24:40 打印 字号: | |

张军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 强调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释法说理 提升司法公信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为题,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改革任务,人民法院如何具体落实?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最重要的“司法产品”,如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份裁判文书说理中?如何以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小切口撬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大目标,更加精准、全面地抓好全会精神的“九分落实”?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为题,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


“裁判文书承载着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履行司法责任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加强释法说理,是人民法院落实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每一名法官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法定义务。”张军与大家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当前释法说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应当如何释法说理,如何提高释法说理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对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出明确要求,有关法律也要求裁判文书必须释法说理。但司法实践中,仍有判决因为法官能力不足、认识不够、担当缺乏等原因,导致不说理、乱说理、说错理。“对照党中央的要求、法律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张军指出,老百姓打官司不仅仅是要个裁判结果,更是一个有理有据、可感可知、令人信服的“说法”。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重要指示精神,就必须强化政治担当、提高说理能力、加大说理力度,真正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刻理解和把握‘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的重要论述,就要求法官准确把握释法说理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说理质量。”张军指出,裁判文书要“摆事实、讲道理”,将释法说理贯穿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全过程。“释法说理不仅是为了说服当事人,赢得公众、社会的认同,更是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行使,把司法公开、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到实处。”要落实好“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力求法理、事理、情理三理并茂,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体悟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人文关怀,切实增强对司法的认同。要把握合法性、妥当性、针对性原则,真正把“理”讲清、辨明。


“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优化释法说理配套机制建设,大力提升说理能力。”张军指出,要加强政治能力建设,通过释法说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熔铸到裁判文书中,促进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为当事人“解法结”“解心结”,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当庭释法说理的能力和庭审控制能力,依法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问题进行释明,让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庭上见”。要加强裁判文书阅核,把文书说理作为院庭长阅核的重点,既通过阅核文书说理确保质量、防范风险,也充分尊重法官意见,鼓励法官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写出具有影响性、引领性的好判决。要抓实案例指导,把释法说理作为筛选案例的重要标准,把运用案例作为释法说理的重要方法,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作用。要抓住提升审判能力这个根本,加强对新法律、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培训,鼓励年轻法官到基层一线历练学习、了解社情民意、提升“共情”能力,搭建展示平台,逐渐形成释法说理好的裁判文书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明天是第40个教师节,祝大家节日快乐!”授课结束前,张军代表最高法党组向全国法院专兼职教师和教育培训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学员,最高法和地方法院干警在线上线下听课。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最高法全体在京院领导参加。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学员,最高法和地方法院干警在线上线下听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