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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务费 法院巧用“线上+线下”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06 09:09: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绥德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案件简介:

原告黑某从事农村房屋修建工作,2018 年 3 月,被告郝某雇佣原告黑某给其整修房屋,双方口头约定完工后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 20000 元,工程所需物料由被告提供。完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多次追讨工资未果,故原告将被告起诉至绥德县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经法官研判案情,认为案件调解空间较大,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在开庭前组织调解。由于被告不在本地,考虑到被告不方便到法院参与案件调解的实际情况,为了更便捷迅速的解决纠纷,化解双方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调解案件。


承办法官添加了被告微信,并核实被告身份后,法官开始通过“线上”即微信与“线下”当面与原告沟通方式调解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牌,讲事实、摆道理、诉法理,心平气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月底向原告支付应付的款项。

来源:绥德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