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近年来,安康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以“少年家事审判庭”为依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动完善少年司法工作体系,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司法之光照亮青少年健康成长之路。
发挥职能撑起保护伞
“作为母亲,我以前教育孩子的方式欠妥,自从收到法院的保护令后,自己改变了教育方式。目前,孩子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都很好。”黄某向回访的法官说道。
王某与黄某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一女,后双方分手,母亲黄某将女儿带走一起生活。后父亲王某以女儿经常被母亲黄某殴打为由,代其向汉滨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经向各方详细核实情况后,邀请妇联、相关社会组织和心理咨询师,对申请人进行心理疏导,对被申请人黄某进行普法教育,并于当天向黄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妇联、社区、辖区派出所、学校,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监督被申请人履行保护令。通过回访,孩子所在学校、社区均反馈孩子目前情况良好,没有发现黄某再有殴打孩子、违反保护令的情况。
“婚姻家庭纠纷是造成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主要因素。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我们积极探索将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与离婚诉讼完全剥离,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保护性功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海明玉介绍。
针对家事纠纷案件特点,安康两级法院还选优配强办案法官,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打造心理咨询师团队,成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工作室”“红霞亲情修补室”“陈姐工作室”“巾帼特邀调解志愿服务队”“旬阳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陈春苗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等,全面打造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品牌。
为建立反家庭暴力的整体防治网格,安康两级法院积极与政府社工部门、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形成家事纠纷处理合力,极大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寓教于审织密守护网
“家庭教育缺失是造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海明玉认为,未成年人因为缺乏辨别力与判断力,加之父母疏于管教而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多重原因致使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小方就是这种情况。
小方伙同他人在一个月内连续盗窃7辆摩托车,汉滨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方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罚金1000元。经法庭调查,小方父母长期外出务工,怠于履行监管义务和家庭教育职责,导致小方无人管教过早辍学进入社会,结交社会闲散人员,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案件宣判后,汉滨区法院依法向小方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亲子陪伴,关注情感需求,进行合理管教,预防和制止小方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小方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小方父亲签收家庭教育令后,法官还对小方及其父亲进行了现场教育,希望小方改过自新好好做人,教育父亲爱子教子重视亲情。
安康两级法院针对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抚养费履行问题,试行“未成年人抚养费担保制度”;针对家暴案件中未成年人人身保护令执行情况,建立“人身保护令回访制度”;针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探索“社会服务令”和“监管令”方式。同时,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到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织密守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
凝聚合力绘就同心圆
“我知道我知道,校园欺凌就是几个人合起来欺负一个人。”“给同学起外号,让大家一起嘲笑他,也是欺负人。”新学期伊始,这是安康中院“天平护航、与法童行”法治宣讲团成员李丹走进汉滨小学与同学们互动。
2022年10月,由安康中院牵头,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妇联在全市各县区同步启动“天平护航、与法童行”护苗行动,同步组建“天平护航”宣讲团。通过每学年常态化开展活动,打造涵盖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聘任、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失足未成年人感化帮教等内容的安康少年司法保护社会协同品牌。
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实践,“天平护航”宣讲团已吸纳57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加入,其成员既有深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的法官、律师,也有奥运冠军和专门从事心理咨询的专家学者、教师等,不断为护佑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注入强劲力量。
安康两级法院紧密结合青少年特点,不断更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思路,先后拍摄制作了《把时间留给爱》《法·爱》《判归》等与未成年司法保护有关的微电影和微视频作品。其中,由石泉县人民法院真实案例改编的《判归》,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金法槌奖”一等奖、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二等奖、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