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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陕西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发布时间:2024-11-11 10:22:57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1月10日《陕西日报》3版刊发

“是指引,是警醒,更是看得见的司法公正和有力保障。”11月5日,陕西天梦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韩平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收藏的一条“干货”推文——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批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典型民商事案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从依法保障股东知情权、明确股东有限责任,到指引企业完善财务制度、严厉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这批从陕西各级法院2019年以来审执结案件中选出的典型案例,彰显了陕西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有效作为,也成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经营的指南。

韩平表示,这些年,自己的安全感越来越足,对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有底气和信心。这离不开人民法院的悉心护航。

民营经济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生计,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关系就业民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

“要让每一位企业家都能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省高院民二庭庭长李晓锋介绍,近年来,陕西法院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固根本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则,妥善化解涉民营经济的各类纠纷,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省高院出台《关于加强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坚决惩治侵害企业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同时,不断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并着力破解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自立自强、诚信经营。

“没想到商标侵权判令赔偿了100万元。这样的保护力度,极大地鼓舞了创业者的信心,也让企业感到安心。”提起3年前“华清池”商标侵害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结果,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感触颇深。

该案是陕西法院首例对侵权人作出5倍顶格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法院通过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有效规制了品牌营销中的“搭便车”行为,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我们努力做到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法院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从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救助等各环节发力,帮助企业家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李晓锋说。

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广跨域立案、在线调解、视频开庭、电子送达等互联网司法新模式,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企业及时充分兑现胜诉权益;落实合规挽救理念,突出善意文明执行,扩大“活封”“活扣”适用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近年来,陕西法院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转化为一项项实招、真招,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持续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陕西法院审结涉贸易合同类案件22.5万件,借贷金融类案件9.3万件,公司、股权类案件2072件。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系统性工程,也是持续性工程。为凝聚起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省高院与省工商联通力协作,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七项合作机制,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对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判预警,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治理水平。今年,省高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走单、走票、不走货”循环融资风险,遂向省国资委专题发出企业合规建议书,并拓展调研省属34家国有企业、134件二审案件,形成省属国企合规经营与涉诉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同时,全省法院结合各地实际,通过与行业协会、商会召开专题座谈会以及开展“企业家进法院”“法官进企业”等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急难愁盼问题。

回忆起与十几位民营企业家一起走进商洛中院参加座谈会时的情形,商洛晨光(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郭峰志表示:“面对面说问题,心贴心提意见,共话发展、共谋对策,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