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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在行动】张燕:点绿成“金”

  发布时间:2024-11-13 16:04:02 打印 字号: | |

有多少壮丽山河,就有多少豪情故事,今天,让我们走进浪漫金州,了解秦岭保护司法卫士安康中院张燕法官的故事。


专业,是做好生态保护的基石


随着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张燕越来越认识到,需要更深入、更长效的工作衔接机制来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她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牵头与水利、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出台《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府院联动、立案协调、司法引导、信息共享、舆论宣传、问题研讨、生态修复等八项机制建设,凝聚保护汉江水质多方合力。

她立足秦巴汉水地域特点,起草了《安康市域秦巴汉水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司法资源同享、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

她经常穿梭于紫阳、旬阳、平利、白河等县区,全程参与了10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挂牌成立,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工作运行的通知》,遵循“精心选、科学育、合理用、细致管”的原则,整合人员、场地、设备,推动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间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生态综合治理体系,不断扩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库。


如今,10家生态保护站成为安康市域内河流、土地、树木保护的强大“法治后盾”。


办案,是最实在的事


自2016年起,省高院在西安、安康两市开展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案件有管辖之分,但山河湖海的延续无界。在民事、刑事、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审理中,仍有涉环资因素。

“被破坏的山川河流就像一面蒙尘的镜子,修复他们,是在擦拭镜子,也是照亮自己”,张燕说。

2021年,张燕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权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邹某为邻里关系,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变更协议后,邹某死亡。后王某长期占用该块土地种植茶园,邹某的子女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因双方签订协议时间久远,当时约定的土地界限现已不明确,争议地块归属成为解决双方冲突的关键之处。


土地纠纷无小事,涉农土地纠纷更是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充分了解争议地块现状和矛盾纠纷争议点,张燕携卷下乡,前往案涉地块实地勘察,组织双方就争议地块的位置分别进行确认、记录,走访村委会详细了解土地流转始末。她将庭审“搬进”村里,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最终妥善处理了该起涉农纠纷。


呵护,延伸到审判之外


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是法院工作的重要职责。


回望这几年的工作,张燕一直在奔赴青山绿水的路上。


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走进宁陕县城关镇渔湾村,开展 “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基层行”主题宣讲活动中,她是主讲人。


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顺口溜、法律小讲堂《李老汉的故事》等编纂中,她是主创人。


在安康中院“全国生态日”等专题宣传活动中,她是参与人。


在安康市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辖区住建交通、土地管理、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和不动产等领域法治教育专题讲座上,她是授课人。


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环境资源审判宣传报道时,她是撰稿人。


......

春晖在前路,生态在心田。夏月映秋池,闪闪如笑颜。秋果满巴山,灿灿桃花源。冬雪覆苍茫,瑟瑟汉江间。她在陇陇麦田书写诗行,跟踪环保进程照亮曙光,山绿了、水清了、花开了,她,又起航了。

来源:安康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