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黄龙县法院联合黄龙县林长制办公室分别在白马滩林场、柏峪林场和范家卓子林场举行“林长+法官”协作机制启动仪式,成立“森林法官”工作室。
此前,黄龙县法院与县林长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法官”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林长的统筹协调和法官的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以“林长制”促“林长治”,保障“林长+法官”协作机制和成立工作室顺利施行。
依托“森林法官”工作室,黄龙县法院将司法实践与服务保障有效结合,把工作室打造成为人民法院预防化解涉林案件的重要阵地,形成全流程生态司法保护合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监督生态修复治理、司法确认等工作。